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全面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聚焦“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针对当前思政课教师队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历史文化素养、实践经验、教学方法、学情分析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把政治过硬作为首要标准,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实践锻炼,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师德师风监管,激励思政课教师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模范践行教育家精神,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
到2027年,学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占比稳定在80%左右,高水平兼职教师占比保持在20%左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占比基本达到学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思政课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全面夯实,以“四史”为重点的历史文化素养全面提升,教学技能普遍娴熟,实践锻炼明显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感知引导能力显著增强。教学优先的评价体系有效运行,教师地位待遇持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基本建成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二、主要举措
(一)构建思政课教师岗位培训体系
1.国家级示范培训。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思政课集体备课会、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云上读书班、全国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周末理论大讲堂等培训,及时组织思政课教师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单位:宣传部)
2.政治能力培训和党性教育。将政治能力培训和党性教育纳入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每年组织1次;对非中共党员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一对一”制定加强政治引领的工作方案,力争2027年专职思政课教师中共党员全覆盖。(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3.教学方法培训。制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专题培训计划,纳入助讲培养体系,整体提升教学水平和网络育人能力,实现专职思政课教师培训全覆盖。(牵头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同单位: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建立思政课教师实践锻炼体系
4.跟岗锻炼机制。每年选派2名左右40岁以下专职思政课教师开展6个月以上的跟岗锻炼,实践表现作为推荐专职思政课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
5.实践锻炼机制。每年择优选聘1名优秀青年专职思政课教师纳入“墩苗计划”。选聘5-6名专职思政课教师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社团、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社会实践等指导教师,相关工作经历可认可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生管理工作申报条件。(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单位: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
(三)支持思政课教师提升业绩水平
6.专项支持机制。支持思政课教师深化学术研究,在学校各类教学改革、科研项目以及荣誉奖项的申报中向专职思政课教师适度倾斜。(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同单位:教务处、文科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宣传部)
7.业绩水平激励。鼓励专职思政课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比赛,思政课相关业绩与成效纳入专职思政课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牵头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同单位:教务处、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优化思政课教师师资来源结构
8.配足专职思政课教师。加大专任教师引进力度,严把政治关,新任专职教师原则上须为中共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教师,保证100人以下课堂教学规模。2027年实现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要求配足专职思政课教师。(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
9.建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形势与政策”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包括教学计划、教师管理、教研室建设等。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党群部门相关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学生办主任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建专兼职师资库。(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人事处)
10.健全领导干部和行业优秀人才讲思政课制度。学校领导按照相关要求讲授思政课。校内外选聘人文社科类高层次人才担任思政课特聘教师,积极邀请先进模范讲思政课、参与集体备课、开展宣讲巡讲等。(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同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
(五)完善思政课教师综合评价体系
11.教师选聘标准。选聘录用教师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试讲内容为思政课教材章节,时长不少于30分钟,在充分考虑教学试讲表现基础上,将思政课实践活动奖项、教学实习情况、教师教育类课程学习成绩等作为选聘录用优先条件。(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12.教学质量评价。建立专职思政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数据库,开展适时跟踪分析,强化质量信息反馈机制,持续改进。根据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建立专职思政课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岗位退出机制,对新任专职教师设立培养期,明确教学达标条件;对于培养期满不达标的、长期不能正常履职或教学评价不合格的,限期退出思政课教学岗位。对于退出思政课教学岗位的教师予以妥善安排,经培训考核合格、符合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条件的,可重新聘任。(牵头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同单位:教务处、宣传部、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1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设置申报评聘专职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条件,全面考核教学业绩;执行推荐组单设指标,校评聘委员会单独评审,落实“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求。(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宣传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六)加强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监管
14.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思政课教师岗位培训体系,积极邀请先进模范开展师德师风巡讲,强化示范引领,将教育家精神融入思政课教师培养全过程。(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15.师德师风监督。师德师风作为思政课教师选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岗位聘任的前置审查条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思政课教师,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理处分,停止其教学工作。(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协同单位: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工作保障
学校党委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谋划,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把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我校岗位设置方案,落实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编制(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先推荐教学业绩突出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各类相关培训学时纳入专职思政课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牵头单位:人事处,协同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学科办,协同单位:计财处、教务处、文科处、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