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最新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 规章制度 学校主页 校园信息门户
信息公开
学校概况
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
教学管理
科研管理
学生工作
干部人事
财务管理
基建资产
创业工作
监督工作
群团工作
社会服务
对外交流
校园安全
公共服务
其他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了《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监察处。      

二、信息的分类      

我校公开的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主要为: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设置,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九)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十一)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以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具体网址:http://xxgk.zafu.edu.cn/xkhome/xk_mlu.html)。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和工作等需要,向我校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      

三、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形式      

对于学校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受理机构办公现场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学校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zafu.edu.cn      

学校综合利用校园网主页、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年报、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询学校信息。      

3、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227办公室,邮编:311300;受理时间:每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联系电话:0571-63732700;传真:0571-63740666;电子邮箱:xb@zafu.edu.cn      

2、提出申请      

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需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初步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址为:http://xxgk.zafu.edu.cn/xkhome/xk_sqing.html,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信箱提交。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函、电报、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确认其所提交的《申请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      

申请人需向信息公开办公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获取与自身特殊需要相关的学校信息的法人、其它组织,还应当提供相应有效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3、申请处理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备案。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如未能前往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文件并对其此前提交的《申请表》作出确认,信息公开办公室将视为申请人撤回申请,对申请人之前提交的初步申请备案进行撤销处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于其提出信息公开初步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信息公开办公室出示,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该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4、收费标准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各职能部门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浙江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电话、信函方式向本校监察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402办公室;邮编:311300      

各职能部门违反国家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以及《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监察处或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浙江农林大学      

2022 1031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  网址: HTTP://XXGK.ZAFU.EDU.CN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校长办公室  邮编: 311300  |  联系电话: 0571-63732700  传真: 0571-63740666  |  电子邮箱: xb@zafu.edu.cn
建议您使用 1280*800
及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