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励学生自觉践行生态文明,巩固和呈现“生态育人 育生态人”工程的成效,根据《关于全面实施“生态育人 育生态人”工程的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设置浙江农林大学生态勋章奖励,制定本认定办法。
一、认定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主要依据“生态成绩单”中生态知识、生态行为、生态意识等三方面的积分情况。
生态知识类积分是指学生通过生态类通识课程,生态类学科专业课程的学习,以及对校园常见植物种类识别的学习,培育自身生态品格并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获得积分。
生态行为类积分是指学生在思想素养、创新创业、技能特长、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文化活动、成长履历和劳动教育等实践项目中综合运用生态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果,经认定获得积分。
生态意识类指学生在生态知识学习、理论实践和日常生活中彰显出的一系列生态品德,在校期间没有受到生态意识相关的处分,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三、认定程序
根据学生参与生态类课程和生态类活动的实际情况,结合每个学生“生态成绩单”中生态知识、生态行为、生态意识三方面的积分情况,自动换算出相应积分。
根据不同层次的积分,可在生态成绩单系统里依次获得绿色、银色、金色生态勋章,获得金色生态勋章的学生可在毕业时领取金色生态勋章实物。具体积分层次划分如下:
1.120分<综合成绩≤481分,获得绿色生态勋章;
2.481分<综合成绩<578分,获得银色生态勋章;
3.综合成绩≥578分,获得金色生态勋章。
积分层次划分的数值,每年根据测算结果动态调整。在校期间获得生态文明科技标兵、生态文明志愿者等荣誉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金色生态勋章”。在校期间存在违法违纪并受到处分、日常行为违背生态理念并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等情况,不授予生态勋章。
四、勋章发放
生态勋章分为电子生态勋章和实体生态勋章两种形式,电子生态勋章在生态成绩单系统中呈现,实体生态勋章授予获得金色生态勋章的学生,在每年毕业季面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在毕业典礼上向学生代表授予实体生态勋章。
五、认定时间
电子生态勋章认定常态化开展,自学生入学即可参与认定。实体生态勋章认定每年6月份面向毕业生开展。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农林大学“生态育人 育生态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