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最新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 规章制度 学校主页 校园信息门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浙农林大党〔2018〕29号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04/24 16:33:07阅读次数: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教职工政治理论素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

 

高校是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前沿阵地,教职工承担着育人的重要职责。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教职工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有效途径,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现实需要,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证,也是推进学校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政治保障。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职业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议和重要会议精神。

 

3.《宪法》、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国家法律法规。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内容。

 

5.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

 

6.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7.学校党委行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8.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学习研讨。

 

9.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的其他重要学习研讨内容。

 

(二)主要形式

 

1.集中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可以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主题发言、读书会、收看收听影视片等方式进行。

 

2.个人自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履行职责的需要,利用网络和新媒体等学习平台,拓展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3.其他方式。根据学科特点,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考察,丰富学习内容与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三)有关要求

 

1.突出政治性。通过学习研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教职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坚持计划性。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学习内容的系统性科学性,抓好学习计划的组织实施。

 

3.体现创新性。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交流方式,体现时代性,提高参与性,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

 

4.注重实效性。学习研讨与提高教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育人水平相结合、与激发工作活力和凝聚发展力量相结合、与促进学校发展和推动工作落实相结合,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断提高理论学习实效。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

 

1.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委宣传部负责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

 

2.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委(总支)、直支书记是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单周四下午为教职工集中学习研讨时间,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党委部署可以临时组织理论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也可以学科、支部为单位进行;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学习地点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管理考核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等,并将学习计划、总结报送党委宣传部。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二级党组织应认真做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考勤工作,并将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

 

3.规范材料建档管理。各二级党组织应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材料、会议记录、学习总结、新闻宣传等有关原始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和建档,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4.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党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纪委办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检查结果酌情予以通报,并作为二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欢迎关注浙江农林大学官方微博:
信息公开
学校概况
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
教学管理
科研管理
学生工作
干部人事
财务管理
基建资产
创业工作
监督工作
群团工作
社会服务
对外交流
校园安全
公共服务
其他

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网  |  网址: HTTP://XXGK.ZAFU.EDU.CN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校长办公室  邮编: 311300  |  联系电话: 0571-63732700  传真: 0571-63740666  |  电子邮箱: xb@zafu.edu.cn
建议您使用 1280*800
及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