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等文件精神和2011-201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民主办学,这一年来,学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学年初学校工作布置会上,领导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校园网、简报、报刊、广播或者电视等媒体以及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方式公开学校信息,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二)在学校举行的全校办公室主任培训会上,进行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工作,组织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各单位信息员学习有关制度,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涉及学校概况、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学研究、资产与基建管理、对外交流等。同时,学校对校园网的信息内容条目进行了优化补充,开辟多种信息获取渠道,方便公众获得指引。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本学年主动公开信息近6000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占80%以上。校领导接待日共接待师生26批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涉及学校师生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类学生招生政策,学生评奖评优政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教职工人才房申购政策与申购结果等住房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维修及改造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政策、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校主页、学校OA系统和各学院(部)、各部门主页分别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学校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材料:普发文件、学生手册、校报、年鉴等。
3.各类会议: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等。
4.其他:招生宣传,校园开放日等。
(四)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
学校未收到有关申请。
(五)学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学校尚未有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在学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们将充分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的作用,促进各单位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继续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书记、校长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浙江农林大学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