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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 浙农林大党〔2018〕57号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04/24 16:35:58阅读次数: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查制度。聚焦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和重点难点工作,校领导和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实际,开展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落实校领导“四个一”联系制度,力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校党政班子每年至少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每位校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系学院及分管部门座谈会,每年至少深入课堂听课6节,每学期至少为学生上1次形势政策课。

 

2.注重调研实效。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多搞专项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部门去调研解决问题。加强对调研结果的分析,每次调研着力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并形成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

 

3.严明调研纪律。校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到行业企业、兄弟院校调研,看望校友或实习学生,应轻车简从。校领导带队外出调研,根据调研实际需求,严格控制调研人数。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陪同调研。外出调研期间,不参加工作之外的其他活动,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差旅费按规定回学校报销。

 

4.改进调研方法。校领导开展调查研究,要采用专题走访、座谈交流、随机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走进学院、部门、学科、课堂、寝室开展调研,往实地走、往深处走,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多与师生接触,多听基层声音,多访社情民意。走出校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学习取经,走进乡村社区、行业企业调研,关注社会热点,发现工作盲点,挖掘发展潜力,确保工作实效。

 

5.开展专题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制约学校发展的问题和瓶颈。通过专题调研总结“亮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查找“风险点”、弥补“薄弱点”。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省重点高校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梳理一批调研选题,每年由校领导牵头3-5个专题调研组,完成调研报告,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工作制度,推动改革发展。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优化调研课题和调研安排。对调研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调研接地气、通下情。原则上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每年至少1次听取重大课题调研情况汇报。

 

 

二、主动服务师生

 

6.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报送材料、组织检查、开展评比等,要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凡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求各基层单位上报材料的工作,一般应至少提前一周部署。加快“一库一表”建设,凡是从数据库可以获取的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各单位提供材料。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和优化各类审批程序,积极推行网上办事,逐步实现全面网上审批。

 

7.畅通意见渠道。凡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改革和决策事项,必须事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学校门户网站等公开征求意见。加强征求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具体意见办理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继续执行每周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健全书记、校长信箱制度,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师生诉求,解决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认真落实党代表列席党委会,教职工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坚持每年就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制度。

 

8.推进信息公开。根据上级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师生利益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精简会议活动  

 

9.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加强会议统筹,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合并召开,能套开的套开,能开小会尽量不开大会。凡是能通过发文、协调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开会,每周二、周四为学校无会日。严格控制以各类名义召开的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等。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简化形式,只安排与会议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会议活动经费。

 

10.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学校召开全校性大会和中层干部大会,须经校党委书记批准。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全体会议须经校党委书记同意召开,召开学院院长全体会议须经校长同意召开,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根据议题内容经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召开。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具有决定事项),要严格遵循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定,严格审定议题,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举办国际会议、国际交流活动须严格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

 

11.严肃会议组织纪律。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涉及保密和不宜公开的,在组织未证实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减少会议拍照,一般不安排集体合照。凡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都要实行严格的会议请假和考勤制度。参会人员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得随意派人代会,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会后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按照分工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各类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校的会议精神得到及时、全面的贯彻落实。

 

12.提高会议活动实效。会前要做好协调、沟通,充分准备。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涉及诸暨校区参会的,除特殊要求外,尝试安排视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学校暑期中层干部扩大会议、“双代会”等重要会议控制在2天以内,全校性大会一般不超过半天。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严格会议议题审批,各单位提出申请,会前须由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并报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后上会,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征集和材料报送时间分别截止于每单周周五和周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召开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一般性学术会议,也应控制会议时间、参加对象和规模。

 

四、精简文件简报

 

13.从严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和规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公文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明确规定,上级文件未提出制定配套文件要求的,原则上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职能部门发文或职能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学校发文。学校已有明确规定并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在媒体或网站上已公开的上级文件,学校不再转发。实行简报、内部刊物审批备案制度,规范各类内部工作交流简报、刊物,着力减少简报、刊物数量。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合理确定简报发放范围,各单位的简报需报送校领导的,应经学校办公室批准。

 

14.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完善文件简报前置审核机制,规范文件简报审核流程和格式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出台或提交会议讨论前,分管校领导和牵头起草部门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等工作,切实做到优质高效。文件简报要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部署全局性工作或重要工作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文件简报材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校内公文以电子方式发布为主,除规范性文件和少量重要文件,以及抄送和存档需要,主送本校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五、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落实报告制度        

 

15.严格执行出国(境)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制定校领导年度出国(境)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出访次数、出访经费,不得把出访考察作为一种待遇,不得根据个人需要提出出访要求。校领导出访主要为执行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派出任务,应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出访。学校主要领导、同一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均不安排同期出访。严格控制出国(境)的团组人数,严禁通过分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等方式安排无关人员随行出访。回国(境)后20天内提交出访报告,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证照交至相关部门统一保管。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

 

16.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要公务接待(院士,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上级部门等重要领导和专家)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提前2天报学校办公室。各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按规定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规范学校党政干部外出离杭(指离开杭州市区)的管理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工作日外出离杭需相互告知,党委书记、校长一般不同时外出离杭。学校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日外出离杭5天以内(含)的,须提前告知校党委书记(副校长外出离杭同时须提前告知校长),并告知学校办公室备案;时间在5天以上的,须提前向校党委书记书面报告(副校长外出离杭同时须向校长书面报告),并告知学校办公室备案。认真执行学校中层干部工作日外出离杭请示报告制度,中层正职外出离杭5天以内(含)的,须告知党委组织部;中层正职外出离杭5天以上的,须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书面报告,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中层副职外出离杭5天以内(含)的,须经所在单位正职批准;中层副职外出离杭5天以上的,须经所在单位正职同意,并告知党委组织部备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档案信息填表要求,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六、改进新闻报道    

 

17.简化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师生关注等因素决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确需报道的,压缩报道篇幅,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一般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校领导在联系学院、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和参加活动,一般不在校级媒体作宣传报道。

 

18.简化校内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内容要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增强传播效果。新闻网、校报、广播台、电视台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办学成果,多宣传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工作进展情况,多宣传广大师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多宣传地方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支持。

 

19.加强校园宣传阵地管理。党委宣传部对校内各单位的网站、新闻橱窗、电子屏及新媒体平台等阵地进行统一管理。各单位需要使用校级宣传阵地的,需经党委宣传部审批。校领导讲话要公开发布的,优先在学校官方媒体公开发布,发布内容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接受校外媒体采访,须经党委宣传部统一审批安排。

 

七、厉行勤俭节约  

 

20.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及有关部门关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办理退休或离职手续后1个月内腾退办公用房。厉行节俭,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浙江农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7151号),在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外公务出行,鼓励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出差报批程序,可出可不出的差不出,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

 

21.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坚持廉洁修身,廉洁治家,从自身做起,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22.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倡导节约水电资源、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管理、合理利用校内公共资源、减少办公消耗、提倡循环利用和绿色出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领生态文明良好风尚。

 

23.规范外事接待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外事接待相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告、备案等相关工作。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涉外的宴请、礼品交换等相关工作安排一律从简。陪同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尽量精简。一般性外事活动不摆鲜花、不送礼品。    

 

八、加强督促检查  

 

24.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落实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执纪问责。学校办公室每年要对本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汇报检查情况。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要把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2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林大党〔2013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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