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相应项目的要求,经师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职能部门复核、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票决,我校拟推荐2位学生为2023年俄乌白国家公派留学国际合作项目第二批申报人员,以及9位学生为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申报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2023年我校俄乌白国家公派留学国际合作项目第二批推荐人员: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化材 |
白*·卡* |
201902010224 |
化材 |
李*阳 |
201902150112 |
2023年我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推荐人员: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化材 |
白*璇 |
201902010304 |
经管 |
王*婷 |
2020106012013 |
经管 |
王*林 |
2020606021044 |
林生 |
黄*豪 |
2021202011022 |
竹子研究院 |
郭* |
2021602121136 |
林生 |
刘* |
2022602122075 |
林生 |
马* |
2021602122151 |
林生 |
顾*怡 |
2022102132009 |
经管 |
应*佳 |
2021106012006 |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国际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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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