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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暂行)
 
【文章来源:校办 添加时间:2013/12/20 09:47:48阅读次数:次】
 

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

(暂行)

为建立和规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课程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课程质量不断提高,保证博士生培养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授课资格

博士生课程授课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具有博士后经历且教学成果显著者可适当降低职称要求,但需经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3. 具有坚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4. 熟悉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承担博士生课程的学院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研究生处审核后,聘任为博士生课程授课教师。

二、课程教学组织

全校性公共基础课(政治、外语)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开课学院安排。

三、课程选课

博士生在导师(团队)指导下根据《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竹资源与高效利用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博士生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培养计划培养,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培养计划。博士生因故必须变更已选课程,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变更个人学习计划申请表》,经导师(团队)批准后交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处进行审批后,由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登录“研究生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学习计划变更。

博士生部分修读课程本校无法开课时,经本人申请,导师(团队)、学院和研究生处批准后,可在我校认可的学校修读,通过该校课程考试后,将由该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成绩单提交至研究生处,修读外校课程的费用由相应的学院、学科协商解决。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需选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应补修至少2门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并通过考试,不计学分。

四、课程考核

1. 考核方式

博士生公共学位课(外语、政治)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核;专业课程考核由课程归属学院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根据培养方案拟定的方式进行。

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满分的65%(含)以上,同时听力成绩也达到听力满分65%(含)以上,或者其他语种水平达到相当以上英语六级要求的博士生可以申请外语免修,办理相关免修手续,由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2. 公共外语要求

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博士生,除要求达到公共学位英语课程要求的成绩外,还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总分等于或大于满分的65%,同时听力成绩也需要达到听力总成绩的65%或以上;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第二外国语(英语)课程,除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规定的成绩外,还要求其第一外国语达到相当于英语六级要求,或者第二外国语(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总分的65%以上(含),同时听力成绩也达到听力总成绩65%以上(含)。

3. 补考和重修

博士生课程考试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允许重修一次。重修课程需提出申请并经研究生处审核。博士生申请重修课程必须全程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该课程的各教学环节。重修不及格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博士生一般只允许补考或重修一次,在课程学习期间累计两门次不及格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4. 缓考

博士生因病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可在课程考试前申请缓考,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同时出据相关证明,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凡未办理缓考申请手续,擅自不参加课程考试的博士生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该课程必须重修。

5. 考试作弊处理

博士生在考试时如有作弊行为,按《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浙江农林大学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执行。

6. 试卷管理

考试试题要求保证印刷质量,在印刷、装订、存放过程中应严格保密。试卷由开课学院保管,如发现泄露考题现象,应追究泄密人员的责任。试题应长期保存归档,试卷应保存至博士生毕业后一年。

五、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

1. 成绩评定

博士生课程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学位课(必修课)70为及格线,其他课程60为及格线。

已经登记的博士生课程成绩原则上不能涂改,理由正当确需修改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说明,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2. 成绩管理

博士生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后十天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后,将学院盖章的成绩单报研究生处存档。

3. 成绩查询

博士研究生对课程成绩有疑问时,应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课程成绩查询申请表》,提交课程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组织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查卷、查分。对查询结果不满意者,应通过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查分申请报告,由研究生处向开课学院进行核查。

六、其他

本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培博士生,涉及学分互认事项,需经研究生处审核。博士生政治课程需进行补修,其他公共课由研究生处与相关开课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认定,专业课由学院组织导师(团队)及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认定。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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