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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校办 添加时间:2014/10/31 15:03:56阅读次数:次】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91日起2014831止。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度,浙江农林大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与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强化督促检查,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学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主抓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完善学校主要负责人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察处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根据学校新一轮人事变动和机构调整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员及时进行相应调整。积极搭建并优化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着力拓宽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渠道。按照《浙江农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深化关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本学年重点推进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机构调整、招生就业、财务、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对学校的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岗位津贴实施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并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发布关于干部考察、任用公示、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结果等信息。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执行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均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由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开展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和评估;通过书记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信访办、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接受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2013912014831,学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398条;通过腾讯微博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107条;编印校报25期,涉及学校新闻信息1000余条。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信息的公开情况:学校的本科生招生章程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通过教育部、教育厅的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招生简章、海报及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等平台及时公布。研究生招生信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省考试院网站等相关信息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考生均可通过电话、网络及来校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申诉和举报。

2、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及时主动将“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经省考试院审核后在教育厅的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招生简章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大众查询和监督。

3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信息的公开情况: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及来校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可以通过学校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申诉和举报。学校招生热线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学校公布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学校没有违规招生事件,不存在违规事件查处信息公开情况。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制度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的文件要求,学校网站及时公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通过编制《财经制度汇编》和《财务报销手册》,在报销大厅展板公布财务重要事项、流程、报销规定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财务制度信息公开。

2、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做到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及学校党委会讨论研究批准执行,并在校内办公系统及计财处网站上公布。

3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各类本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学校计财处网站等媒介,向学生公示学校的各类收费项目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每年新生的《招生简章》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均对收费项目及标准做专题说明,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制作展板对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保障了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办学。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公开。20144月学校启动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制定《2014年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相关文件5月学校启动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制定《浙江农林大学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及岗位等级评定实施方案》。以上实施方案均征求广大教职工和学院、部门意见,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2、人员招聘信息公开。学校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流程: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对外公开发布→组织考试(笔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报人社厅备案。2013-2014学年,学校通过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专栏、中国留学人才网、高校教师招聘网、高校教师招聘在线、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等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招聘信息20余条。

3、干部聘任信息公开。20144月,学校启动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工作,本次聘任共设置中层干部岗位132个,在校内办公系统发布中层干部换届聘任公告20个,共聘任中层干部128名,其中正职49人,副职79人,另特聘院长4人。

(五)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信息公开

截至2014831日,巡视组反馈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4大类10个方面22条具体意见建议,已经完成整改的有9条,部分整改的有2条,正在推进的有11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未收到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主动公开。学校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将政策、文件规定的事项予以公开。

2、及时公开。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师生关注热点问题时,学校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学校举措和处理结果等,正确引导舆论。

3、有效公开。学校充分依托各类媒介进行信息公开,如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电子信息屏、校内办公系统、各种会议和文件、宣传栏、公示栏、校报、邮箱、微博等。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目前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

1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

2、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在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

3、信息公开对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下阶段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改进措施:

1、强化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探索适合学校特点的信息公开方式及途径。

2、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提供更加方便的检索服务,为落实师生和公众知情权提供便利。

3、深化信息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浙江农林大学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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